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简章已经发布,其中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日08:00时至2月5日16:00时。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合计招生人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专业、学制和名额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专业有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专业。下面是具体内容: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简章
    备注:
    1.合计招生人数9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2.西安音乐学院同时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留学生,留学生招生简章、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专业报名及考试安排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08:00时至2月5日16:00时
    二、省外考生报名方式: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考试采取微信端报名方式,考生须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微信报名→微信绑定、报名、缴费(微信报名、缴费系统关闭维护时间为每天的00:00—4:00)。
    缴费前请认真核对报考专业信息,按西安音乐学院招生简章要求填报考试曲目,报名时间截止之前考生可以使用报名系统自行修改考试曲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及缴费,或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过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陕西籍考生报名方式:
    1.所有报考西安音乐学院的陕西省籍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微信报名→微信绑定、报名,完成所有报名流程。
    2.为防止联考不合格考生报考西安音乐学院导致退费带来的不便,所有报名成功的陕西籍考生待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舞蹈类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公布后,联考合格考生再统一完成缴费。联考不合格考生不准予参加西安音乐学院校考,无需缴费。请报名成功的陕西籍考生在联考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校考缴费的相关通知。
    四、准考证下载及打印时间:2023年2月8日08:00时—2月13日18:00时
    请考生在此时间段使用已关注的“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及考试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考试:
    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初试,采取“云易考”APP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方式进行,“云易考”APP网络远程视频考试办法,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
    1.2023年2月8日08:00时-2月13日18:00时,已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通过“云易考”APP进行考试视频上传。
    2.2023年3月1日左右,公布进入复试名单。
    (二)第二阶段考试:
    1.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复试报名及缴费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10:00时-3月2日上午10:00时
    2.各专业基本乐科考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方式,网络远程视频考试操作手册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后续发布的相关通知。考试时间:2023年3月3日。
    (1)视唱练耳面试:2023年3月3日 15:00-15:15;
    (2)乐理、听写:2023年3月3日 15:30-17:30。
    3.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专业复试采取线下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12日。
    4.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视唱练耳)、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作曲、电子音乐制作、钢琴调修、音乐数字媒体)专业笔试及专业面试,采用线下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2023年3月8日-10日;
    (2)专业面试:2023年3月11日-12日。
    5.2023年3月14日,公布进入三试名单,进行三试报名及缴费
    (三)第三阶段考试:
    音乐表演(声乐、管弦、钢琴、民乐)专业三试,采取线下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17日。
    线下考试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特别提示:若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调整变更,西安音乐学院将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或“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考试内容及要求
    作曲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曲
    初试:
    1.声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乐理:音乐基础理论(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器乐曲创作:根据指定的音乐片段创作一首小型器乐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度:一级关系转调范围内。
    3.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
    (1)钢琴:相当于车尔尼299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相当于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乐曲一首;
    (2)其他乐器:具有一定难度的乐曲两首。
    4.面试:
    (1)演唱:民歌(或戏曲、说唱);
    (2)问答:对音乐的感受力、想象力、创造性考查。
    5.基本乐科(基本乐科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二、指挥
    初试:
    1.专业科目考试
    (1)乐队指挥: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一个乐章(考试前提交钢琴缩谱);
    (2)合唱指挥:指挥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3)民族乐队指挥:指挥民族管弦乐或西洋管弦乐作品一首(民族乐队指挥方向考试可使用音响)。
    2.乐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乐理考试)。
    复试:
    1.面试:
    (1)试奏及试指
    ① 乐队指挥:现场试奏及试指指定管弦乐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② 合唱指挥:视唱及试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综合素质考核
    2.钢琴演奏:
    (1)乐队及合唱指挥方向: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或贝多芬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可加试西洋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2)民族乐队指挥方向:相当于车尔尼849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任选一首(可加试民族乐器演奏,参考加分)。
    3.和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和声考试)。
    4.基本乐科(基本乐科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视唱练耳
    初试:
    1.听写(考试时间60分钟)
    (1)旋律音程:大谱表,包含复音程的具体音高听写;
    (2)和声音程:大谱表,包含复音程的具体音高听写;
    (3)和弦:大谱表,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转位(四声部排列);
    (4)和弦连接:大谱表,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小调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转位,终止四六和弦及变格终止(四声部排列);
    (5)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变化音、较复杂节奏、近关系转调;
    (6)二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式或民族调式;
    2.乐理(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乐理考试)。
    复试:
    1.视唱
    (1)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七和弦原位及转位构唱;
    (2)旋律背谱移调:两个升降号以内、长度八小节。
    (3)读节奏:十六小节较复杂节奏;
    (4)视唱: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近关系转调)视唱。
    (5)弹唱:弹唱考试前1-2天给出的曲目。
    2.钢琴演奏:相当于车尔尼740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或中外乐曲一首(主考乐器仅限钢琴) 。
    3.和声(参加作曲专业方向的和声考试)。
    人文学院
    一、音乐学
    初试:
    1.演唱与演奏能力考试: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2.专业口试:考核音乐学常识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复试:
    1.音乐学综合理论:音乐学理论常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音乐理论思维和创新思维与写作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3.基本乐科(基本乐科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参考教材】:
    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
    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二、艺术史论
    (一)艺术史论专业考试方式
    该专业不组织专业现场考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和考核内容录制专业测试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必须保证录制视频的真实性。录制时要将考生全身录入,录制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画面,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画面要求稳定、声像清晰且同步,不得采用任何手段进行音视频剪辑制作,不得对声像进行美化处理。
    2.视频时间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视频文件统一为:MP4、WMV、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视频文件以“艺术史论-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
    3.考生须于2022年2月22日12:00之前将专业测试视频文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邮件名称为:艺术史论-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邮件附件1为考生身份证原件照片,附件2为专业测试视频文件。逾期未提交专业测试视频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艺术史论专业视频考核内容及要求
    1.口头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学习艺术的经历、为考学作了哪些准备、阅读了哪些专业书籍等),不超过1分钟。
    2.艺术才艺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或其他艺术技能展示等),不超过3分钟。
    3.考生本人选择表述自己熟悉的艺术家、艺术现象或艺术作品介绍与评价,不超2分钟。
    (三)艺术史论专业录取办法
    西安音乐学院将对专业测试视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西安音乐学院艺术史论专业志愿。西安音乐学院将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三、艺术管理
    (一)艺术管理专业考试方式:
    该专业不组织专业现场考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和考核内容录制专业测试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必须保证录制视频的真实性。录制时要将考生全身录入,录制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画面,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画面要求稳定、声像清晰且同步,不得采用任何手段进行音视频剪辑制作,不得对声像进行美化处理。
    2.视频时间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视频文件统一为:MP4、WMV、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视频文件以“艺术管理-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
    3.考生须于2022年2月22日12:00之前将专业测试视频文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邮件名称为:艺术管理-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邮件附件1为考生身份证原件照片,附件2为专业测试视频文件。逾期未提交专业测试视频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艺术管理专业视频考核内容及要求:
    1.口头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学习艺术的经历、为考学作了哪些准备、阅读了哪些专业书籍等),不超过1分钟。
    2.艺术才艺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或其他艺术技能展示等),不超过3分钟。
    3.考生本人选择表述自己熟悉的艺术家、艺术现象或艺术作品介绍与评价,不超过2分钟。
    (三)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办法:
    西安音乐学院将对专业测试视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西安音乐学院艺术管理专业志愿。西安音乐学院将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考试方式:
    该专业不组织专业现场考试,考生须按照要求和考核内容录制专业测试视频。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必须保证录制视频的真实性。录制时要将考生全身录入,录制过程中考生不得离开画面,必须连续不间断拍摄,画面要求稳定、声像清晰且同步,不得采用任何手段进行音视频剪辑制作,不得对声像进行美化处理。
    2.视频时间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视频文件统一为:MP4、WMV、MO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控制在300M以内,视频文件以“非遗保护-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命名。
    3.考生须于2022年2月22日12:00之前将专业测试视频文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shengchu@xacom.edu.cn。邮件名称为:非遗保护-考生姓名-考生身份证号码,邮件附件1为考生身份证原件照片,附件2为专业测试视频文件。逾期未提交专业测试视频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视频考核内容及要求:
    1.口头自我介绍(包括个人学习艺术的经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有哪些了解、为考学作了哪些准备、阅读了哪些专业书籍等),不超过1分钟。
    2.艺术才艺展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朗诵或其他艺术技能展示等),不超过3分钟。
    3.考生本人选择表述自己熟悉的艺术家、艺术现象或艺术作品介绍与评价,不超过2分钟。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录取办法:
    西安音乐学院将对专业测试视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考后填报西安音乐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志愿。西安音乐学院将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注】该专业2023年不招收山东省籍考生。
    声乐系
    一、美声唱法
    初试:
    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要求用原文、原调演唱(考生报名时须一律用中文填报曲目名称)。
    复试:
    1.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随机抽考一首;要求用原文、原调演唱;复试与初试演唱曲目不得重复(考生报名时须一律用中文填报曲目名称)。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
    自选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可与初、复试曲目重复),三试按照声部集中考试。
    二、民族唱法
    初试:
    民族声乐作品两首(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声乐作品及中国声乐作品各一首)。
    复试:
    1.考生报名时须填报民族声乐作品两首(传统民歌或改编民歌声乐作品及中国声乐作品各一首),随机抽考一首;复试与初试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
    自选声乐作品两首(可与初、复试曲目重复),三试按照声部集中考试。
    三、陕北民歌演唱
    初试:陕北民歌作品两首。
    复试:
    1.考生报名时须填报陕北民歌作品两首,随机抽考一首;复试与初试演唱曲目不得重复。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自选演唱陕北民歌两首(可与初、复试曲目重复)。
    【注】所有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需要提供钢琴伴奏正谱。
    钢琴系
    一、钢琴演奏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莫什科夫斯基及以上程度)。
    2.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
    复试:
    1.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2.自选外国乐曲一首(浪漫主义时期及以后作品)。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
    业分值比例)。
    三试:自选复试曲目一首。
    【注】初试、复试考试曲目不能重复;初试、复试、三试均需背谱演奏。
    二、其他键盘乐器演奏
    (一)手风琴演奏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复调作品一首(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及以上程度)。
    复试:
    1.自选乐曲两首(中外均可,其中一首须为手风琴原创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自选复试曲目一首。
    【注】初试、复试考试曲目不能重复;初试、复试、三试均需背谱演奏。
    (二)管风琴演奏
    初试:
    1.管风琴快速技巧性乐曲一首。
    2.巴洛克时期的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1.巴赫作品一首(需保留技巧性段落)。
    2.浪漫主义时期或近现代时期乐曲一首。
    3.视奏指定曲目片段(复试前一天发谱)。
    4.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三试:自选复试曲目一首。
    【注】报考管风琴演奏专业方向考生须用管风琴参加考试;初试、复试考试曲目不能重复;初试、复试、三试均需背谱演奏。
    管弦系
    考生报考管弦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乐谱中反复记号段落无需反复演奏;初试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复试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一、木管类
    长笛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G大调协奏曲》;莎米娜德《小协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园幻想曲 》(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单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A大调协奏曲》;斯波尔《第一协奏曲》;韦伯《第二
    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4.可加试低音单簧管。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双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维瓦尔弟《a小调协奏曲》;马尔切洛《d小调协奏曲》;西玛洛莎《C大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大管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 练习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B大调协奏曲》;丹茨《F大调协奏曲》;泰勒曼《e小调奏鸣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萨克斯
    初试:
    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和三度模进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条(三个八度)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米约《丑角组曲》;巴赫《第四奏鸣曲》;格拉祖诺夫《小协奏曲》;克莱斯顿《奏鸣曲第一乐章》(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
    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二、铜管类
    小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J.E.巴拉特《行板谐谑曲》(用bB或C调小号演奏);胡梅尔《bE大调协奏曲》(用bE或bB调小号演奏);阿尔班《威尼斯狂欢节变奏曲》(用bB调小号演奏)(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圆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莫扎特《bE大调第二圆号协奏曲》;马吉斯《第三圆号协奏曲》;贝多芬《F大调奏鸣曲》;弗兰?施特劳斯《c小调协奏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长号(上低音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长号参考曲目:阿·吉尔芒《交响小品》;萨斯《bB大调小协奏曲》;圣桑《短歌》(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上低音号参考曲目:罗尔《主题与变奏》;阿尔班《美丽的雪景》;阿·吉尔芒《交响小品》(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大号
    初试: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音阶:演奏三升、三降以内大小调音阶、琶音(用连音、断音两种方法演奏)。
    2.练习曲两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萨斯《bB大调小协奏曲》;列别杰夫《音乐会快板》;多纳戴德《大号组曲》(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三、弦乐
    小提琴
    初试:
    1.自选中外乐曲一首和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以上两个选项中选择一项进行演奏)
    复试:
    1.演奏三个八度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分解三度音阶、半音阶;演奏两个八度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两个或四个音演奏)。
    2.练习曲一首(克莱采尔42首练习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自选一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中提琴
    初试:
    1.一首(一段或一个乐章)无伴奏组曲或无伴奏奏鸣曲。
    2.以下任选一组
    (1)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
    (2)奏鸣曲的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第二、三乐章。
    复试:
    1.演奏三个八度的大调或小调单音音阶,包括七组琶音、三度模进、半音阶;演奏双音音阶: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两个或四个音演奏)。
    2.练习曲一首:福克斯或克莱采尔练习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以下任选一组
    (1)协奏曲或奏鸣曲的一个乐章;
    (2)自选乐曲一首。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大提琴
    初试:
    1.自选中外乐曲一首和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不同风格乐曲两首。
    (以上两个选项任选一项进行演奏)
    复试:
    1.音阶:四个八度音阶、琶音及三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2.练习曲一首:程度相当于波帕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
    3.乐曲:协奏曲演奏第一乐章或连续演奏二、三乐章(华彩乐段必奏)。参考曲目:圣桑《a小调协奏曲》;海顿《C大调协奏曲》;拉罗《d小调
    协奏曲》;艾尔加《e小调协奏曲》(第一、二乐章连续演奏或第四乐章);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题变奏曲》(演奏主题、一、二、三、七变奏)。也可自选同等程度的其它乐曲。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低音提琴
    初试:乐曲与练习曲各一首。
    复试:
    1.音阶:自选一条三个八度的音阶和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的一快一慢两个乐章(篇幅较长的,也可选奏一个快速乐章);或者自选乐曲一首。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竖琴
    初试:
    1.巴洛克作品一首。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大调与关系小调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
    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古典吉他
    初试:
    1.自选作品一首。
    2.巴赫复调作品一首。
    复试:
    1.两个八度以上A.Segovia的大小调音阶。
    2.练习曲一首(作曲家泰雷加、巴里奥斯或维拉罗伯斯可任选一首)。
    3.自选独奏作品一首(复试自选作品不得与初试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四、西洋打击乐
    初试:
    1.马林巴:
    自选乐曲一首(四槌演奏)。
    参考曲目:克里斯托弗?思维斯特《蜈蚣》;克罗地?圣安杰洛《蝴蝶之舞》(或同等难度作品)。
    2.小军鼓:
    自选练习曲一首。
    参考教材:陈翔豪《陈翔豪小军鼓》;米歇尔?彼得《小鼓教程》;德雷克琉斯《练习曲十二首》(或同等难度教程)。
    复试:
    1.马林巴:
    (1)自选乐曲一首(四槌演奏,不可与初试相同)。
    参考曲目:三宅一德《链》;安倍奎子《日本民谣变奏曲》(或同等难度作品)。
    (2)自选练习曲一首(双槌或四槌演奏)。
    (3)十二个大调内,双槌演奏三个八度单音,包括七组琶音,分解三度、六度、八度音阶。
    2.小军鼓:
    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
    参考曲目:Mitch Markovich《Tornado》;Askell Masson《PRIM》;
    Askell Masson《KIM》;Casey Cangelosi《Meditation I》(或同等难度作品)。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乐器马林巴、小军鼓、槌台。
    民乐系
    考生报考民乐系所有器乐种类初、复试曲目不得重复;初试、复试总时间均不超过8分钟;进入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基本乐科考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一、吹管乐(竹笛、笙、管子、唢呐、排箫)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试演奏:加键笙和加键唢呐可根据程度给予适当加分)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二、弓弦乐(二胡、板胡)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三、弹拨乐(古筝、古琴、扬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试:练习曲一首,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所有吹管乐、弓弦乐、弹拨乐乐器均须考生自备,考场提供一台古筝练习曲专用琴以及一对古筝架子和古琴琴桌。
    四、打击乐
    初试:
    1. 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
    2. 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
    3. 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
    复试:
    1. 排鼓独奏曲(或以中国鼓为主的打击乐组合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 马林巴或颤音琴独奏曲一首(单、双槌均可),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3. 在板鼓、小军鼓、定音鼓中选择一种乐器演奏曲目一首,可看谱,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考生如选择演奏传统戏曲板鼓,可带打击乐伴奏(伴奏仅限三件铜器)。
    三试:自选初、复试中的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排鼓、花盆鼓、板鼓、小军鼓、定音鼓、马林巴、颤音琴,考生须自备鼓槌。
    现代音乐学院
    一、现代器乐
    双排键电子琴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程度)。
    2.自选乐曲一首。
    复试:
    1.自选乐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
    2.抽取一条16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选取恰当音色并进行即兴演奏及旋律发展。(考题参考范围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用琴为:雅马哈ELS-02C、吟飞RS-1000E型,以及钢琴。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所有曲目音色数据均不得出现自动播放的“带音高”XG、MIDI、音频声部。
    流行键盘
    初试:
    1.练习曲一首(相当于莫什科夫斯基及以上程度)。
    2.视奏:抽取一首8小节钢琴律动谱,考生进行现场视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复试:
    1.自选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一首。
    2.抽取一条16小节带和弦标记的旋律,选择恰当的伴奏织体进行演奏,并进行旋律发展。(考题参考范围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生可用钢琴演奏。考场提供用琴为:钢琴。其它乐器自备。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流行萨克斯
    初试:
    1.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视奏:现场演奏指定音乐片段。
    复试:
    1.流行或爵士乐曲一首(需自带伴奏或钢琴伴奏)。
    2.现场抽取一条十二小节布鲁斯伴奏(C、F、Bb、Eb、G调)作即兴演奏。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声吉他
    初试:
    1.随机抽考演奏自然大调音阶及其关系小调音阶。
    要求:
    (1)以十六分音符演奏两个八度,上行和下行,从主音到主音;
    (2)节拍器速度规定90-120,考生从规定速度范围中自行选择。
    2.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
    复试:
    1. 自选乐曲一首,风格不限。自备伴奏。(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2. 即兴演奏。
    要求:考生根据现场谱例中和声功能标记,配合伴奏音频,第一遍自行设计恰当的伴奏织体演奏和弦;第二遍根据该和弦连接进行SOLO即兴演奏(两遍中途不间断),考试现场预听一遍伴奏音频,第二遍正式考试。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电贝斯
    初试:
    1.抽查大调音阶一条(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带节拍器速度70-120)。
    2.练习曲一首。
    复试:
    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自备伴奏。
    2.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乐器专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辅助设备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考试曲目需背谱演奏。
    爵士鼓
    初试:
    1.自选小军鼓乐曲一首。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复试:
    1.即兴演奏。(根据考试现场给出的16-24小节音乐进行即兴配合演奏,考试现场预听一遍,第二遍进行演奏)。
    2.自选爵士鼓乐曲一首。(乐曲风格不得与初试曲目风格一致,乐曲必须配有伴奏音乐,伴奏音乐自备。)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点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标配镲片。其它附件自带。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应统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盘提交。 小军鼓部分不强制背谱。
    二、流行演唱
    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随机抽考)。
    复试:
    1. 演唱歌曲一首(报送流行歌曲或音乐剧选段共计两首,必须含有中文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随机抽考)。
    2. 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考场提供麦克风及扩音设备。考生须自备音频伴奏,现场需以U盘提交,统一采用数字音频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
    三、录音艺术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计算机常识、音频技术常识、声学常识、音乐素材听辨。(考试时间:120分钟)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作品分析(考试时间:180分钟)
    (1)音乐录音作品分析:对音乐作品的整体创作特点、乐器/音色使用情况、音响特色及曲式结构等进行分析;
    (2)影视作品声音分析:音响素材听辨、识别、比较;影视作品声音片断的内容、声画关系(含音乐)、创作特点等要素分析。
    3.面试:
    (1)乐器演奏(考生自选曲目,乐器种类不限);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四、艺术与科技
    电子音乐作曲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需写钢琴伴奏)。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电子音乐制作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音乐音响听辨;
    (2)专业硬件、软件基础知识;
    (3)流行音乐作品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和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程度:自然音体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种用法以及自然调内模进);
    (2)形式:为高音旋律配和声,为低音旋律配和声。
    2.创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1)根据指定歌词和旋律,续写一首完整的歌曲(流行音乐风格,不写钢琴伴奏),并标记出全曲的和声;
    (2)根据指定音乐材料(动机、音列、节奏等),写作单声部器乐化旋律,不少于一个乐段。
    3.面试
    (1)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中任选一首(其它乐器参照钢琴基本内容及要求);
    (2)歌曲演唱:风格、唱法不限,清唱。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钢琴调修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钢琴拍音听辨;
    (2)乐器音响听辨;
    (3)钢琴声学常识。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 乐器学常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 钢琴结构常识与发展简史(考试时间120分钟)。
    3. 面试:
    钢琴演奏:练习曲、奏鸣曲或其他乐曲任选一首。
    4.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音乐数字媒体
    初试: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1)数字音乐、数字视觉及计算机基础知识;
    (2)新媒体及音视频作品论述与分析。
    2.基本乐科(乐理与听写):音乐基础理论及听写,听写内容详见“附录”。(考试时间:120分钟)
    复试:
    1.创意绘画设计:根据试题所规定的主题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乐和视频),恰当运用图形、色彩等元素及表现手法表达创意,呈现出完整的绘画或设计作品。(考试时间:180分钟)。
    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1)8开纸张(考场提供);
    (2)素描、水粉、水彩或马克笔均可(自备);
    (3)面板或面夹及铅笔、尺、圆规等相关绘画用具(自备)。
    2.面试:声乐演唱(清唱)或乐器演奏。
    3.基本乐科(面试):具体考试内容详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一、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须自备)。
    二、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演唱:四首中外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初、复试各填报两首。所有报考曲目必须用中文填报。
    2.器乐演奏:
    (1)键盘乐器演奏
    初试:两首作品,练习曲或者复调乐曲均可。
    复试:两首作品,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均可。
    (2)其他器乐演奏
    初试:两首作品,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复试:两首作品,自选乐曲两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所有报考曲目必须用中文填报。
    3.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
    【注】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所有考生不得自带钢琴伴奏人员,考场提供钢琴伴奏,考生需要提供钢琴伴奏正谱。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下设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一、舞蹈编导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舞蹈编导专业女生身高165cm及以上)。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舞蹈编创能力测试
    1. 即兴编创(考试时长:3分钟)。
    2. 命题编创(考试时长:10分钟)。
    二、舞蹈表演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
    自选舞表演(以下三项考试内容任选两项):
    1.芭蕾变奏剧目。
    2.现代芭蕾剧目。
    3.其他风格舞蹈剧目。
    三、舞蹈学
    初试:
    1.外形条件测试。
    2.基本功能力测试。
    3.自选舞表演。
    复试:笔试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考试时长:120分钟。
    1.舞蹈基础理论(参考书目《舞蹈艺术概论》)。
    2.舞蹈作品分析(参考书目《中外舞蹈作品赏析》)。
    舞蹈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
    1.着装要求:初、复试女生着体操服、连裤袜、舞鞋;男生着紧身背心、氨纶平角短裤(或连体服)、舞鞋。
    2.音乐要求:考生自备自选舞剧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乐,MP3格式U盘单曲存放。
    3.考试项目要求:
    (1)外形条件测试:正面脸部;半身及全身正面及侧面形象展示;身高测量。
    (2)基本功能力测试:
    软度类:双腿前、旁、后搬腿及控制;下腰;
    旋转类:(女)四位、平转、挥鞭转或旁腿转;(男)二位转、平转、旁腿转;
    跳跃类:(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双飞燕;
    翻腾类:(女)点翻身、串翻身、侧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
    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
    以上划横线的内容为必考项目,(翻腾类技巧芭蕾舞考生除外)其余内容为特殊技巧,考生须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选择完成。
    (3)自选舞表演:
    舞蹈编导:自选舞舞种不限,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舞蹈表演:表演时长不少于1分钟,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绪到位、动作流畅、风格准确、技术稳定。
    (4)舞蹈编创能力测试:舞蹈编导专业复试考生需根据所抽考题组织创作和表演不少于1分钟的舞蹈,要求具有一定舞蹈编创意识。
    附录:基本乐科考试内容
    1.面试:
    (1)单音听唱;
    (2)模唱:音程组、和声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3)构唱:音程、四种三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4/4、3/8、6/8);
    (5)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表与低音谱表,唱名法不限。
    2.听写:
    (1)旋律音程听写;
    (2)和声音程听辨;
    (3)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四种常用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4)节奏听写:2/4、3/4、4/4、3/8、6/8;
    (5)单声部旋律听写。
    3.乐理(除作曲、指挥、视唱练耳专业外):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调性分析、常用音乐术语,半音阶、移调、转调。
    报考专业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23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高校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西安音乐学院校考,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西安音乐学院组织的校考。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必须参加各省音乐类、舞蹈类统考, 且成绩达到合格。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各省级艺术类统考子科类对应西安音乐学院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内容请登陆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西安音乐学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不接受函报或现场报名。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专业考生根据自己专业条件,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专业。理论类专业之间不可兼报,音乐表演专业各方向之间不可兼报,舞蹈学院下设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学三个专业不得兼报。
    五、西安音乐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西安音乐学院2023本科招生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23年4月15日之后西安音乐学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西安音乐学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三、文化课、专业课、基本乐科成绩分别达到规定合格线,依据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按专业、按省别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1.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西安音乐学院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3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专业课总成绩70%(专业课总成绩÷100×70),折合成综合成绩。
    3.其他专业,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40)+专业课总成绩60%(专业课总成绩÷100×60),折合成综合成绩。
    四、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五、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六、本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七、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就业处将在西安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西安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