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含义及联系是什么


    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含义及联系是什么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以量变为前提和基础,没有一定的量变,就不会发生质变。这是因为:首先,质变必须有一个量变的积累过程。量变只有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突破度的界限,引起事物的质变。其次,质变必须由量变规定其性质和方向。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永远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第三,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一方面,质变体现和巩固量变的成果,结束在旧质基础上的量变,为在新质的基础上的量变开拓道路。另一方面,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
    量变和质变的定义
    (1)量变是指事物量的规定性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量变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原有度的范围内的变化,它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因而也称渐变。量变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人们经常看到的统一、平衡、相持和静止等,都是事物处在量变过程中呈现的面貌。
    (2)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质变是事物超出度的界限的变化,是事物的显著变动状态,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因而又称飞跃、突变或革命。因此,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在于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界限。